【发稿时间 :2018-02-08 阅读次数:】
(记者王棋)2月6日,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7章41条,包括总则、平台运行、平台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七个部分。总则说明了制定《细则》的目的,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定位,明晰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平台运行,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形式规范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项目,明确了目录内项目禁止在平台之外交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及交易场所建设的有关要求;平台服务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应遵循的有关要求,明晰了标准化服务流程。信息资源共享对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及开展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完善监督渠道、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追究主要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细则》有关规定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附则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定义及《细则》适用范围。
据悉,2017年我省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43826个,交易金额5015.3亿元,为国家节约和增收资金1051亿元。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