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2-18 阅读次数:】
近日,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在益外出务工人员和外地来益人员跨区域流动等问题逐步增多。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现将相关问题处理意见通知如下,请各区县(市)按此要求执行。
一、
对离开益阳赴外地人员,由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核查其近14天有无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无相关症状需要开具证明的,应为其出具14天内无感染症状的证明。
二、
对外地(除湖北外)来益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所在村(社区)和企业负责。
三、
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益人员,到益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企业说明相关情况,一律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村(社区)和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摸排和掌握相关情况,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隔离期满且无感染症状的人员,可解除隔离,但所在村(社区)和企业需继续保持密切观察,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四、
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暴露史的)已在益接受隔离观察人员,在解除隔离后回湖北或到其他地方,需要开具证明的,隔离管理部门应为其开具证明放行。
五、
对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的人员,收治医疗机构应为其提供出院证明,给予出院指导,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患者应持出院证明及时主动告知当地村(社区),继续居家观察14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每日上门送诊随访。
对住院观察期满出院、集中观察期满无症状人员,收治机构(监管部门)应告知当地村(社区),并为其出具14天内无感染症状的证明。
六、
快递物流企业(门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应恢复营业,各区县(市)要切实保障快递物流行业正常经营。快递物流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实行无接触配送。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