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1-14 阅读次数:】
经安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化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19(安挂)字-068号、2019(安挂)字-069号、2019(安挂)字-070号、2019(安挂)字-071号、2019(安挂)字-072号、2019(安挂)字-073号、2019(安挂)字-074号、2019(安挂)字-075号、2019(安挂)字-076号等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挂牌结果公示如下: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 单位 |
2019(安挂)字-068号地块 |
安化县城南区紫薇谷NQ13-13地块 |
5281平方米(7.92亩) |
服务设施用地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1.5,建筑限高≤18米、总建筑面积≤7921.5平方米 |
5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700 |
943.8 |
1183.8 |
林前力 |
2019(安挂)字-069号地块 |
安化县城南区紫薇谷NQ13-12地块 |
4143平方米(6.21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3.5,建筑限高≤60米、总建筑面积≤14500.5平方米 |
4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00 |
1235.4 |
1235.4 |
安化县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安挂)字-070号地块 |
安化县清塘镇鱼水村 |
2060.4平方米(3.09亩) |
商业金融用地 |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2060.4平方米 |
4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清塘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0 |
132.3 |
132.3 |
湖南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安挂)字-071号地块 |
安化县东坪镇城西村 |
2280平方米(3.41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容积率≤4.0,建筑限高≤50米、总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商业比≤3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360 |
460.8 |
698.8 |
安化县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安挂)字-072号地块 |
安化县清塘镇清塘社区居委 |
2746平方米(4.11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55%,绿地率≥30%,容积率≤4.0,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10984平方米,商业比≤2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清塘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40 |
178.5 |
178.5 |
蒋金友 安化县清塘铺镇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邓中华等62人 |
2019(安挂)字-073号地块 |
安化县渠江镇渠江社区 |
4769平方米(7.15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20%,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4679平方米 |
工业用地3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渠江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80 |
108 |
108 |
安化县渠之源茶业股份公司 |
2019(安挂)字-074号地块 |
安化县小淹镇G536东侧 |
9055平方米(13.6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20%,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9055平方米 |
工业用地3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小淹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60 |
228 |
228 |
湖南安化稳霖食品有限公司 |
2019(安挂)字-075号地块 |
安化县梅城镇梅正街 |
1584平方米(2.37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4.0,建筑限高≤50米、总建筑面积≤6336平方米,商业比≤1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80 |
236.5 |
236.5 |
湖南中安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安化县天主教爱国会 |
2019(安挂)字-076号地块 |
安化县清塘镇晓桥村 |
2280平方米(3.41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总建筑面积≤1714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清塘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60 |
86.7 |
86.7 |
安化县齐辉燃气有限公司 |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不动产登记发证费等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