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8-16 阅读次数:】
经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19桃让(挂)26号A-2、2019桃让(挂)27号A-3、2019桃让(挂)28号A-4等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挂牌结果公示如下: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 单位 |
2019桃让(挂)26号A-2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北侧、天子山路东侧 |
3438平方米(5.16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FAR≤3.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计容商服建筑面积不超过5%,建筑高度≤80米,其它按桃城规(2019)3号第5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交地条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120 |
629 |
629 |
桃江国开置业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27号A-3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北侧、天子山路东侧 |
4287.4平方米(6.43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FAR≤3.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计容商服建筑面积不超过5%,建筑高度≤80米,其它按桃城规(2019)3号第5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交地条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150 |
777 |
777 |
桃江国开置业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28号A-4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北侧、天子山路东侧 |
2299.94平方米(3.45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FAR≤3.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计容商服建筑面积不超过5%,建筑高度≤80米,其它按桃城规(2019)3号第5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交地条件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80 |
421 |
421 |
桃江国开置业有限公司 |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