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15 阅读次数:】
经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19桃让(挂)18号、2019桃让(挂)19号、2019桃让(挂)20号、2019桃让(挂)21号、2019桃让(挂)22号、2019桃让(挂)23号
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挂牌结果公示如下: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 单位 |
2019桃让(挂)18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桃花江大道北侧 |
90369.97平方米(135.55亩)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容积率:0.2<FAR≤0.5;建筑密度:≤10%,绿地率≥50%。(以B3为主,B1≤10%,B2≤5%;)其它按桃城规小(2019)06号第03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40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1500 |
2977 |
2977 |
桃江万基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19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桃花江大道北侧 |
455.98平方米(0.68亩)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容积率:0.2<FAR≤0.5;建筑密度:≤10%,绿地率≥50%。(以B3为主,B1≤10%,B2≤5%;)其它按桃城规小(2019)06号第03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40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10 |
17 |
17 |
桃江万基旅游置业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20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桃花江大道北侧 |
43888.77平方米(65.83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0<FAR≤3.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54.0米。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0%,其它按桃城规小(2019)06号第03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1800 |
3664 |
3664 |
桃江万基铭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21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桃花江大道北侧 |
34881.43平方米(52.32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0<FAR≤3.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54.0米。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0%其它按桃城规小(2019)06号第03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1400 |
2900 |
2900 |
桃江万基铭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22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桃花江大道北侧 |
815.33平方米(1.22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0<FAR≤1.58;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54.0米。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0%其它按桃城规小(2019)02号第01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30 |
65 |
65 |
桃江万基铭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桃让(挂)23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桃花江大道北侧 |
1153.24平方米 (1.73亩)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1.0<FAR≤1.58;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54.0米。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0%其它按桃城规小(2019)02号第01项确定的规划条件实施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
40 |
90 |
90 |
桃江万基铭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