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1-21 阅读次数:】
益 阳 市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19〕35号
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9(挂)字-27号 |
鱼形山水库西侧、北侧,北至冷水坳山,西至振兴山 |
20223.21平方米(30.33亩) |
商服用地 |
1.0≤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建筑层数控制:≤6层 |
4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交地 |
607 |
3034(不含地面建构筑物及设施价格)。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28号 |
接龙山北侧、四方山南侧 |
115124.90 平方米(172.69亩) |
商服用地 |
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24米;建筑层数控制:≤6层 |
4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交地 |
6220 |
31085(不含地面建构筑物设施价格)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29号 |
高新大道北侧,三一九国道以西 |
46979.34 平方米 (70.47亩)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15;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建筑层数控制:≤26层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交地 |
1440 |
718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0号 |
高新大道北侧,三一九国道以西 |
53456.88 平方米(80.19亩)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15;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建筑层数控制:≤26层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交地 |
1640 |
818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49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美人窝路以北、团山路以西 |
8315.59平方米(12.47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0%,容积率:1.0<FAR≤4.2;绿地率:≥15%,建筑密度:≤42%,建筑高度:≤100米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已完成征地拆迁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550 |
264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2号 |
兰岭路南侧,龙塘路以东 |
33483.69平方米(50.23亩) |
工业 |
30%≤建筑密度≤60%;容积率≥0.8;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三通一平”交付 |
175 |
87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3号 |
兰岭路南侧,园山路西侧 |
16672.11平方米(25.01亩) |
工业 |
30%≤建筑密度≤60%;容积率≥0.8;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生产性用房≤24米;非生产性用房≤38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三通一平”交付 |
87 |
43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4号 |
鱼形山路北侧,园山路西侧 |
56255.37平方米(84.38亩) |
工业 |
30%≤建筑密度≤60%;容积率≥0.8;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三通一平”交付 |
293 |
146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5号 |
兰岭路南侧 |
25129.90平方米(37.69亩) |
工业 |
30%≤建筑密度≤60%;容积率≥0.8;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三通一平”交付 |
131 |
65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6号 |
园山路西侧 |
12620.81平方米(18.93亩) |
工业 |
30%≤建筑密度≤60%;容积率≥0.8;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生产性用房≤24米;非生产性用房≤38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三通一平”交付 |
66 |
329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7号 |
银城大道东侧,鱼形山路北侧 |
33333.29平方米(50亩) |
工业 |
30%≤建筑密度≤60%;容积率≥0.8;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三通一平”交付 |
175 |
86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8号 |
资阳区五一东路北侧、益阳电容器厂宗地西侧。 |
14664.50平方米(21.99亩) |
商住 |
商居比为1: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建筑层数控制≤16层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资阳城投公司按土地现状交地。 |
690 |
3432万元(不含建筑物价格)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50 万元或者50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39号 |
迎宾东路南侧(详见宗地图) |
20665.69平方米(30.99亩) |
商住 |
商住比≤1:10;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居住建筑高度控制≤80米;居住建筑层数控制<26层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高新区管委会按土地现状交地。 |
1570 |
7843万元(不含地面建构筑物价格)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 50 万元或者50 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2 日 至2019年12 月11 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12月12 日8时至2019年12月23 日10时(每一宗地向后顺延10分钟)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 月20 日 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3、2019桃让(挂)49号出让前置条件说明:2019桃让(挂)49号地块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2019〕17号),批准为老区公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受让方需对本项目区内74户房屋拆迁户无偿提供安置房源6352.46平方米,其中门面516.51平方米,住房5835.95平方米,超出或少于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受让人需负责将其产权办理到74户拆迁安置户名下,其产权办理的税费、登记费等由受让方负担。受让方在规划审批和申请预售许可时须向规划和商品房预售许可部门提供桃江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东区分指挥部审查批准的安置方案。待本项目区内被拆迁户合理有序分配安置后,受让方方可启动其他商品房销售。
八、瑕疵说明:2019(挂)字-27号: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价款外另行支付建筑物价款2500万元给东部新区管委会。2019(挂)字-28号:(1)根据规划要求,该宗地(地块一)红线内接龙山生态控制线控制范围约27754.88平方米用地禁止建设(详见宗地图);(2)土地成交后,地面建筑(四方山建筑群)仍为国家所用,竞得人应保持地面现状,不得私下对地面建筑物及设施进行开发、拆除、建设、维护修缮等工作,如确有需要,竞得人须向东部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依法依规进行。2019(挂)字-38号:1.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大于30亩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2.竞得人须向资阳城投公司另行支付建筑物价款652.91万元。2019(挂)字-39号: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另行支付建构筑物价款2000万元给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 刘女士)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11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