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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阳 市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19〕34号
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安化县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南县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南县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赫山区2019(赫挂)-027 |
泉交河镇开创大道西侧、工业路北侧 |
52958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5% ;容积率:1.0≤ FAR≤2.0;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泉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310 |
153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28 |
沧水铺龙塘路西侧 |
19618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40% ;容积率:0.8≤ FAR≤1.5;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50 |
72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30 |
衡龙新区工业南路北侧、朝阳路西侧 |
40122平方米 |
工业 |
建筑密度:30%≤D%≤50% ; 容积率:1.0≤ FAR≤2.0;绿地率:10%≤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260 |
127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31 |
衡龙新区工业二路南侧 |
39410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50% ; 容积率:1.0≤ FAR≤2.0; 绿地率:10%≤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260 |
125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32 |
衡龙新区工业二路南侧、朝阳路西侧 |
24588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50% ; 容积率:1.0≤ FAR≤2.0; 绿地率:10%≤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160 |
78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42 |
沧水铺镇G319国道西侧 |
1552.3平方米 |
商住用地 |
建筑密度:D%≤42% ;容积率: FAR≤2.5;绿地率: 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土地上有建筑物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沧水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60 |
28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0号 |
安化县奎溪镇白羊社区村 |
3231平方米(4.8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总建筑面积≤3231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奎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0 |
138.2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万元或3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017号 |
南洲镇鸿雁湖公园东北角,土地四至:东至沿湖路,南至鸿雁湖公园,西至人行通道,北至宋田路 |
36811.2平方米(约55.2亩) |
商居用地 |
建筑密度:≤22%、容积率:≤2.6;商居比:≤2:8 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有多处空塘水面,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10000 |
1435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018号 |
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振兴路以北、运河西路以西),土地四至:东至混凝土加工厂,南至通道,西至居民线,北至混凝土加工厂 |
9810.6平方米(约14.71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40%,建筑容积率:FAR≥1.0,绿地率GAR≤20% |
3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40 |
20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19号 |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通盛路以西、兴盛西路以北),东至通盛路,南至兴盛西路、西至服装纺织产业园、北至规划山清路 |
51376.44平方米(约77.06亩) |
商服用地 |
建筑密度:≤38%、容积率:≤2.3;绿地率:≥15% |
商服4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700 |
322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20号 |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通盛路以西、兴盛西路以北),土地四至:东至待建地块,南至待建地块、西至服装纺织产业园、北至待建地块 |
4274.18平方米(约6.41亩) |
商服用地 |
建筑密度:≤40%、容积率:≤2.4;绿地率:≥30% |
商服4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60 |
28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021号 |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通盛路以西、荷香路以北),土地四至:东至待建地块,南至规划荷香路,西至子美路,北至待建地块 |
32908.13平方米(约49.36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5%≤D%≤45%,容积率:3.5≥FAR≥1.5,绿地率:10%≤GAR≤15% |
3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200 |
74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44号 |
桃江县修山镇三官桥村 |
1460.4平方米(2.19亩) |
城镇住宅用地(0701),零售商业用地(0501) |
居住用地(R2)(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25%)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48%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本宗地内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修山镇人民政府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20 |
8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3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以北、天子山路以东 |
5018.31平方米(7.53亩) |
商务金融用地(0505) |
容积率:FAR≤2.1;绿地率:≥15%,建筑密度:≤38.5%,建筑高度:≤80米 |
40年 |
三通一平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160 |
76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4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以北、天子山路以东 |
3125.54平方米(4.69亩) |
商务金融用地(0505) |
容积率:FAR≤1.1;绿地率:≥15%,建筑密度:≤29%,建筑高度:≤80米 |
40年 |
三通一平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65 |
31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5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以北、天子山路以东 |
3911.11平方米(5.87亩) |
商务金融用地(0505) |
容积率:FAR≤1.2;绿地率:≥20%,建筑密度:≤27%,建筑高度:≤24米 |
40年 |
三通一平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90 |
41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6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长港洲路以南、瓜瓢山路以西 |
11278.12平方米(16.9亩) |
工业用地(0601) |
容积率: FAR≥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
3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70 |
31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7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长港洲路以南、瓜瓢山路以西 |
9319.18平方米(13.98亩) |
工业用地(0601) |
容积率: FAR≥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
3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60 |
25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8号 |
桃江县灰山港镇连河冲路以北、创业大道以东 |
7189.64平方米(10.78亩) |
工业用地(0601) |
容积率: FAR≥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
30年 |
红线内征地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灰山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45 |
20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59号 |
桃江县灰山港镇世纪大道以北、港城大道以东 |
71006.78平方米(106.51亩) |
工业用地(0601) |
容积率: FAR≥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
30年 |
红线内征地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灰山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400 |
198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60号 |
桃江县牛田镇牛田大道以东、双江口路以北 |
22740.57平方米(34.11亩) |
城镇住宅用地(0701)、零售商业用地(0501) |
居住用地(R2)(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5%)容积率:1.0<FAR≤2.3;建筑密度:≤26%,绿地率≥25%,建筑高度:≤54米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红线内征地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牛田镇人民政府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500 |
238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桃让(挂)63号 |
桃江县灰山港镇站前路北侧 |
450平方米(0.68亩) |
城镇住宅用地(0701),零售商业用地(0501) |
居住用地(R2)(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25%)容积率:1.0<FAR≤2.6;建筑密度:≤51%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征地已完成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灰山港镇人民政府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15 |
5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11 月20 日至2019年 12 月9 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 12 月10 日 8 时至2019年 12 月20 日10 时(每一宗地向后顺延10分钟)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 月18 日 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出让方和受让方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和水土流失保持设施费(仅限南县2019(挂)字-K017、K018、K021号)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瑕疵说明:2019(赫挂)-042号地块红线土地上有建筑物,评估总价值27.17万元,未计入挂牌价格内,土地成交后10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 刘女士)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