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1-04 阅读次数:】
益 阳 市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19〕32号
经安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9(安挂)字-051号 |
安化县梅城镇梅新路南侧 |
3638.6平方米(5.45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容积率≤4.17,建筑限高≤75米、总建筑面积≤15173平方米,商业用地比例≤12%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400 |
65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7.2万元或7.2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2号 |
安化县龙塘乡红星村 |
1558.5平方米(2.33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1.0,建筑限高≤16米、总建筑面积≤1558.5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龙塘乡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60 |
89.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5万元或1.5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3号 |
安化县冷市镇家兴社区居委 |
1476平方米(2.2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1.0,建筑限高≤15米、总建筑面积≤1476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冷市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64 |
88.2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4万元或1.4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4号 |
安化县城南区玉溪村 |
68363平方米(102.5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82035.6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6000 |
10835.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37万元或137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5号 |
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 |
3724平方米(5.58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1.0,建筑限高~、总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 A-02: 规划面积87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74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874平方米 |
工业用地3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长塘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50 |
73.3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万元或3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6号 |
安化县柘溪镇港区G536以东 |
97平方米(0.14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93%,绿地率~,容积率≤3.7,建筑限高≤20米、总建筑面积≤358.9平方米,商业比≤25%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4 |
6.3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7号 |
安化县柘溪镇港区黄金路以南 |
325平方米(0.48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75%,绿地率~,容积率≤4.5,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1462.5平方米,商业比~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 |
16.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0.3万元或0.3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8号 |
安化县柘溪镇港区 |
1670平方米(2.5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64%,绿地率~,容积率≤2.4,建筑限高≤18米、总建筑面积≤4008平方米,商业比<25%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60 |
91.6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7万元或1.7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59号 |
安化县冷市镇冷家嘴社区居委 |
1603.1平方米(2.4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20%,容积率≥1.0,建筑限高≤20、总建筑面积≥1603.1平方米 |
工业用地3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冷市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30 |
39.59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6万元或1.6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1号 |
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北侧A-04地块 |
14422.3平方米(21.6亩) |
商业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2.0,建筑限高≤15米、总建筑面积≤28844.6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000 |
4297.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43万元或43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2号 |
安化县经开区黑茶产业园B-04-14-02地块 |
10280平方米(15.4亩) |
燃气用地 |
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容积率≤0.2,建筑限高≤12米、总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 |
燃气用地5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40 |
355.6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3号 |
安化县东坪镇城西村BQ36-02地块 |
18494平方米(27.7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4,建筑限高≤75米、总建筑面积≤73976平方米,商业比≤3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600 |
3367.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5万元或55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4号 |
安化县东坪镇城西村BQ33-03地块 |
8690平方米(13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容积率≤4,建筑限高≤100米、总建筑面积≤34760平方米,商业比≤3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200 |
1582.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6万元或26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5号 |
安化县经开区茶酉社区A-01地块 |
20180平方米(30.2亩) |
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2.5,建筑限高≤50米、总建筑面积≤50450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200 |
1830.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40万元或4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6号 |
安化县经开区茶家村B-01-01-02地块 |
1197平方米(1.79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2394平方米 |
工业用地3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0 |
30.8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安挂)字-067号 |
安化县经开区茶家村B-01-01-01地块 |
14023平方米(21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容积率1.0~2.0;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14023~28046平方米 |
工业用地3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安化县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00 |
361.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8万元或28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4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11月 5日至2019年11 月24 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 11 月 25 日 8 时至2019年 12 月 5日 10时(每一宗地向后顺延10分钟)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3 日16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出让合同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瑕疵说明:2019(安挂)字-051号地块,土地竞得人需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出让红线内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 刘女士)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