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3-04 阅读次数:】
益 阳 市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19〕06号
经益阳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县国土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9(挂)字-04号 |
银城大道西侧,梅林路北侧 |
3672.60m2(5.51亩) |
商服用地(加油站) |
容积率<1.0(特殊用途可酌情降低),建筑密度≤48%,绿地率≥25%。建筑限高≤12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最小值9米 |
40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交地 |
580 |
2865万元(包含城市资源费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05号 |
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龙头山村,银城大道东侧。 |
3183.82m2(4.78亩) |
商服用地 |
容积率<1.0(特殊用途可酌情降低),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最小值9米 |
40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交地 |
450 |
2245万元(包含城市资源费)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8(挂)字-K030号 |
本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新张村,土地四至:东临居民线、南临水渠、西临通盛路、北临兴盛西路 |
22741.38平方米(约34.11亩) |
商居用地 |
商居比:商居比:≤2:8; 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24%、容积率:≤3.5;绿地率:≥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1000 |
498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01号 |
本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沿湖路以西,勒马山路以南,土地四至:东临沿湖北路,南临朝阳路,西临通道,北临勒马山路 |
41169.03平方米(约61.75亩) |
商居用地 |
商居比:≤1:9 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22%、容积率:≤3.7;绿地率:≥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1020 |
510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8(挂)字-K027号 |
本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九都山路与百川路交汇处,土地四至:东临待建地块,南临水渠,西临实靠实,北临百川路 |
26677.0平方米(约40.02亩) |
商居用地 |
商居比: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百分之十; 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20%、容积率:≤3.8;绿地率:≥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500 |
248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 3月5 日 至2019年 3月24 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 3 月 25日8时至2019年 4 月4 日9时(每一宗地向后顺延10分钟)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 月 2日16时。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 4月 2 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的银行开设的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我要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水土流失保持设施补偿费(仅南县2018(挂)字--K027、K030号、南县2019(挂)字-K01号)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瑕疵说明
2019(挂)字-04号:1、本宗地为梓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用地,根据规划要求,本宗地仅用于加油站项目建设。2、竞买人须提供省、市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2019(挂)字-05号:1、本宗地为货场加油站项目用地,本宗地仅用于加油站项目建设。2、竞买人须提供省、市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九、参与竞买特别条款
竞买人参加南县2019(挂)字-K01号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拆迁安置的布署和本次挂牌出让的要求履行如下条款:
1、安置用房建设面积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必须严格按相规划条件提供不低于16000m2安置房面积(约260套房屋)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且安置用的住宅建筑必须以栋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整体提供。
2、安置用房建设期限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个月内将安置用房全部交付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
3、安置用房建设要求
①安置房建设按照规划和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组织工程建设,建筑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合格工程标准。
②安置房在交付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合格证明,向业主提供每套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③应当在房屋交付后按《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县人民政府或业主要求及时组织维修,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小区配套应达到排水通畅,供电、供水、供气到户,业主开户即可用。公共部分应配套完善,功能齐全。
竞买人参加南县2018(挂)字-K027号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拆迁安置的布署和本次挂牌出让的要求履行如下条款:
1、安置用房建设面积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地块最高容积率核算的总建筑面积无偿提供20%的住宅建筑(即提供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地块用地面积×3.8×20%)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且安置用的住宅建筑必须以栋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整体提供。
2、安置用房建设期限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个月内将安置用房全部交付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
3、安置用房建设要求
①安置房建设按照规划和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组织工程建设,建筑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合格工程标准。
②安置房在交付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合格证明,向业主提供每套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③应当在房屋交付后按《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县人民政府或业主要求及时组织维修,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小区配套应达到排水通畅,供电、供水、供气到户,业主开户即可用。公共部分应配套完善,功能齐全。
4、保证金及其退还要求
①为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
②保证金分三期退还,即:第一期在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完成50%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验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30%;第二期在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完成100%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经验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60%;第三期在安置用房验收合格,达到参与竞买特别条款第3条“安置用房建设要求”所约定的所有条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10%。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陈先生 黄女士)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县国土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