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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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高新区五节点亮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五节点亮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益高行发核【2019】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高新区五节点亮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高新区孵化楼、网商园写字楼、奥林匹克公园、益阳大剧院、凤凰酒店。
2.3 建设规模:含孵化楼、网商园写字楼、奥林匹克公园、益阳大剧院、凤凰酒店的夜景亮化工程的提质改造。项目估算金额约4765.34万元(含设计费)。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照明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初步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照明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照明安装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7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 8月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 20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监督电话:0737-2938316。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10.6、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招 标 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尧
电 话:13875309764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邮政银行二楼
联 系 人:郭芳
电 话:0737-680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