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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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益马高速桃花江互通连接线和金盆南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益马高速桃花江互通连接线和金盆南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桃发改行审[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桃江县龙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益马高速桃花江互通连接线和金盆南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桃花江大道南侧
3、建设规模:益马高速桃花江互通连接线和金盆南路绿化工程,总投资约1108万元(含设计费19万元,工程费1089万元;具体投资以桃江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金额为准)。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5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其中2018年11月12前完成益马高速桃花江互通连接线。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施工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7.1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总承包;
7.2中标人服务范围:⑴、设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任务书。
⑵、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其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市政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其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0 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0月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09 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益阳市迎宾东路35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九、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7-2763889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10月1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前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龙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路90号
联 系 人: 刘继承
电 话:138737788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大道鹏利广场1栋1单元707号
联 系 人:祁宇
电 话:0737-4118888 1880737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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