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0-08 阅读次数:】
安化县河段治理工程平口镇岸坡防护二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河段治理工程平口镇岸坡防护二期已由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发改农【20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河段治理工程平口镇岸坡防护二期(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平口镇
2.3 项目规模:1、对纳入本次治理范围的未设防的城市、城镇及成片农田的岸线进行加固;2、治理范围内堤岸防洪标准原则上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3、对现有堤防堤基、堤身存在隐患的堤段采取处理措施;4、对受水流冲刷、崩垮严重的河段及堤防岸坡进行防护;招标估算金额约881.54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020年5月底之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工程实施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持有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资质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资历等必须与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3在以往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法人和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或履行合同中违反投标承诺书的承诺已自愿放弃参加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4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记录截图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不良形为记录截图。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10月0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1529553629)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水利局(0737-7224705)。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10.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0.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10.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0.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10.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4、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本项目需在柘溪水电站配合,把库区水位降至高程150以后,在一个月内突击完成全部基础的特殊情况,投标人可于2019年10月13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2时、下午2.30-5.30分)前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派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本项目踏勘负责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3549716848、张先生1597371755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5497168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谌女士
电 话:1807373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