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1-11 阅读次数:】
1、本项目临时用水和用电招标文件规定:施工期临时用电用水材料及敷设费用、电费水费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用电计价:
每月生活电价费(前期综合楼来电)=0.9元*电表数
每月生产用电费=容量费+综合单价(0.85元/度,考虑电容补偿和用电时段)*电表数
容量费:按30元/KVA,由承包人自行申报。
2)水费计价:水表计费=使用水表计量的用水量*3.5元/吨。
3)水使用:乙方如使用中水则按每吨1元计费或按每月1000元缴费由乙方选择。
以上费用招标人提供相应收据,如需发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实环境(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沧水铺村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73737710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益阳市金源大厦C座2511室
联 系 人: 张镇汉
电 话:1807371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