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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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本招标项目益阳南高铁站站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铁片区道路工程(一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益高行发核(202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益阳南高铁站站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铁片区道路工程(一标)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益阳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包含金山南路(云雾山路—关山路)宽45米,长2.5公里;凤溪路(云树路—康富南路)宽45米,长3.032公里;永福路(云树路—康富南路)宽45米,长3.12公里;站东路(永福路—凤溪路)宽40米,长0.89公里;康富南路(梅林路—关山路)宽45米,长3.47公里;云雾山路(规划支路—康富南路)宽60米,长4.46公里;白杨路(云雾山路—凤形山收费站),含白杨互通宽45米,长2.86公里;土石方工程等。项目概算金额约为147224.6663万元。
2.4 工期要求:12个月(其中设计阶段工期1个月)。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2.5.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
2.7.1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并满足工程报建、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7.2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 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3.2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3.3 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省外企业自行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7.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7.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 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6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8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分别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湖南省外企业要求:
3.8.1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8.2 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除银行保函外,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3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 4月17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4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737-6204118。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如有上述行为,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责任或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招 标 人:益阳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
联 系 人:蔡尧
电 话: 0737-2938319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邮政银行二楼)
联 系 人:杨 晨
电 话:0737-680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