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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华阁镇2017年旱土改造水田建设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南县华阁镇2017年旱土改造水田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华阁镇2017年旱土改造水田建设项目(第三次)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17]69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招标人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华阁镇2017年旱土改造水田建设项目(第三次)。   

2.2 建设地点:南县华阁镇。                    

2.3     模:旱土改造水田8879亩,建设资金约7103.2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                         

2.6 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7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渠道疏浚衬砌、渠系建筑物、水利电力等配套设施和机耕路工程。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华阁镇原老河村、裕阁村、莲湖村,旱土改造水田2818.4亩,合理价为22547200元;

二标段:华阁镇原向东村、华民村、华红村,旱土改造水田3265.3亩,合理价为26122400元;

三标段:华阁镇原农科站村、天然港村、增产村、中岭村,旱土改造水田2795.3亩,合理价为22362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3.7投标人就上述三个标段可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可重复成为中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1227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14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逾期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各标段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11814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11814:00时;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未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0.4款规定要求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7-521722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招标项目中标人通过土地指标实际交易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招标人不负责回购旱改水指标。

10.2旱土改造水田形成的实际新增水田面积指标,交易后收益分配采取成本回收加合理利润的方式:

1)当指标交易价格在基准价8000/亩(含8000/亩)以下时,招标人固定按1500/亩收取土地资源性收益,中标人收回投资成本。

2)当指标交易价格在基准价8000/亩以上时,超过8000/亩的溢价部分,招标人给予中标人溢价部分的30%作为合理利润,合理利润最高不超过8000/亩。

3)项目建设新增的耕地占地平衡指标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按照8800/亩价格回购。回购款在旱土改造水田指标交易成功后的分成收入中列抵。

10.3招标人不承担以下四项责任,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的投资风险:

1)项目规划设计;

2)项目施工;

3)验收形成指标;

4)指标交易成功。

10.4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先到招标人处咨询相关事宜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10.5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址:南县南洲镇                           

联 系 人:秦健                                  

    话:189073780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2201#

联 系 人:张光明

    话:13187371818     0731-85135397 

    真:0737-523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