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22 阅读次数:】
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017-14号、2017-22 号、2017-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挂牌结果公示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 单位 |
2017(挂)字-14号 |
兴盛社区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东侧,茶园路北侧,团山路西侧 |
16891.46m2(25.34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服用地 |
40%≤建筑密度≤60%;1.0≤容积率≤1.5;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
4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
540 |
2686 |
2686 |
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017(挂)字-22号 |
益阳东部新区古城路南侧,兖矿东华(湖南)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用地东侧 |
585.64m2(0.88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用地 |
综合容积率控制在0.8-1.5,建筑密度控制在35%-45%,要求旅游商业开发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70%,配套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30%以内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20 |
76 |
76 |
兖矿东华(湖南)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2017(挂)字-23号 |
益阳东部新区古城路北侧,兖矿东华(湖南)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用地东侧 |
29611.37m2(44.42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用地 |
综合容积率控制在0.8-1.5,建筑密度控制在35%-45%,要求旅游商业开发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70%,配套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30%以内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800 |
3865 |
3865 |
兖矿东华(湖南)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