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1-17 阅读次数:】
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赫山国土分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国土资源局赫山国土分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7-011号 |
位于赫山区沧水铺镇新塘街 |
224.6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
|
商住比1:4,建筑密度: D%≤42%;容积率: FAR≤4.12 ; 绿地率: GAR≥25%;建筑限高: H<24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内土地上有建筑物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30 |
30(不含地面建筑物价)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19 号 |
位于赫山区兰溪镇枫林路东侧、G536北侧 |
41474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 |
商住比1:1,建筑密度: D%≤35%;容积率: FAR≤2.5 ; 绿地率: GAR≥25%;建筑限高: H≤32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兰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755 |
3775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21号 |
位于赫山区沧水铺镇 |
143.3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 |
商住比1:5,建筑密度: D%≤42%;容积率: 1≤FAR≤5.4 ; 绿地率: GAR≥35%;建筑限高: H≤24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内有建筑物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21.5 |
21.5(不含地面建筑物价款)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34号 |
位于赫山区沧水铺镇 |
730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5,建筑密度: D%≤42%;容积率: FAR≤5.0; 绿地率: GAR≥28%;建筑限高: H≤24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内有建筑物及附着物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沧水铺镇人民政府和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交地 |
30 |
132(不含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价款)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36号 |
位于赫山区泉交河镇万利路东侧 |
30560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5%;容积率: 1.0 ≤FAR≤2.0 ; 绿地率: 15%≤GAR≤25%;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园负责交地 |
170 |
853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37号
|
位于衡龙桥镇河图村 |
20603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40%;容积率: FAR≥0.7; 绿地率:10%≤GAR≤15%;建筑限高: H≤24米 |
50年 |
红线内有建筑物及附着物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桥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30 |
627 (不含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价款)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38号 |
位于赫山区衡龙新区工业南路北侧 |
92466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9,建筑密度: D%≤35%;容积率: FAR≤2.0 ; 绿地率: GAR≥30%;建筑限高: H≤10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1200 |
6066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43号
|
位于赫山区龙岭工业园 |
21060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5%;容积率: FAR≥1.0; 绿地率: GAR≤15%;建筑限高: H≤24米 |
5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园负责交地 |
140 |
670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44号
|
位于赫山区龙岭工业园 |
241175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 D%≤38%; 容积率: 0.8≤FAR≤1.5; 绿地率: 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园负责交地 |
1600 |
7839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45号
|
位于赫山区龙岭工业园 |
194844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 D%≤38%; 容积率: 0.8≤FAR≤1.5; 绿地率: 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5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园负责交地 |
1300 |
6333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46号
|
位于赫山区龙岭工业园 |
6546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 D%≤38%;容积率: 0.8≤FAR≤1.5; 绿地率: GAR≤20%;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园负责交地 |
50 |
227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47号 |
位于赫山区龙岭工业园 |
30660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 D%≤38%; 容积率: 0.8≤FAR≤1.5; 绿地率: GAR≤20%; 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园负责交地 |
210 |
1061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49号
|
位于赫山区衡龙新区 |
63140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40%;容积率: 0.7≤FAR≤2.0; 绿地率: 15%≤GAR≤20%;建筑限高: H≤24、配套用房100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负责交地 |
400 |
1964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50号 |
位于赫山区衡龙新区 |
40875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D%≥40%;容积率: 0.7≤FAR≤2.0; 绿地率:15%≤GAR≤20%;建筑限高: H≤24米、配套用房≤50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负责交地 |
252 |
1272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51号 |
位于赫山区衡龙新区 |
5985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公路用地 |
建筑密度: D%≤40%;容积率: FAR≤0.5; 绿地率: GAR≥30%;建筑限高: H≤12米 |
50 |
红线内有建筑物及附着物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负责交地 |
36 |
179 (不含地面建筑物价款)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7-057号
|
位于赫山区衡龙新区 |
42014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D%≤40%;容积率: ≤FAR≤0.7; 绿地率:10%≤GAR≤15%;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衡龙桥镇政府负责交地 |
260 |
1303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7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7年12月8日8时至2017年12月18日10时(每宗地向后顺延5分钟)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6时。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om),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开设的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我要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瑕疵说明:
1、2017-011号:红线内土地上有建筑物,建筑面积1011.88平方米,评估价值210.471万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2、2017-021 号:红线内土地上有建筑物,建筑面积773.4平方米,评估价值109.8228万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3、017-034号地块:红线内土地上有建筑物及附着物等,评估价值186万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4、2017-037号:红线内土地上有建筑物及附着物等,评估价值2506.86288万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5、2017-051红线内土地上有建筑物及附着物等,评估价值1484.8万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0737-4119290
联 系 人: 陈先生、黄女士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赫山分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