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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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处险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处险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益赫发改投资【2017】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自筹 。招标人为 益阳市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处险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赫山街道、龙光桥街道、兰溪镇、八字哨镇的资江一线大堤。
2.3 投资规模:总投标约2.25亿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79亿元;
2.4 工期要求:18个月;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处险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28.87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堤基防渗15920米,堤身与堤基接触带防渗8588米,护坡及维修2800米,填塘固基及压浸平台1650米,抛石固脚、卵石充填7700米,加修二级平台5490米,2处高涵、1处进水口封堵,1处进水闸重建,2处建筑物改造,向阳渠600米压浸导渗及渠堤恢复、硬化,对距堤脚200米范围内3029处压把丼封堵和白蚁防治等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相关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证书,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非联合体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 年内(指2012 年11月起~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单个中标金额不低于0.6亿元的堤防工程(含水泥土防渗墙或者高喷灌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为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类似业绩:施工方近5 年内(指2012 年11月起~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单个中标金额不低于0.6亿元的堤防工程(含水泥土防渗墙或者高喷灌浆工程)施工业绩或者为2亿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设计单位业绩指堤防工程类似设计业绩。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可以与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各自的资格要求;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社保为依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 款至3.8 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益政办发【2017】16号、益赫政办发【2017】35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单位不属于本地(赫山区)的企业,则中标单位必须在本地(赫山区)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1 月 29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4.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1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 9 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于2017年 11月13日上午八点半在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一楼会议室集合,业主将向投标人介绍工程内容、再组织去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设计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投标人如未按时参加现场踏勘,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联系人:谢文辉 电话:13786770062)
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费用、人员的安全意外等自行负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赫山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电话:0737-610125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市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 谢文辉
电 话: 137867700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人: 黄宁、蔡倩
电 话: 0737-610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