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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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部分)已由益资发改 [2017]133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资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部分)。
2.2 建设地点:资阳区新桥镇。
2.3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0.545万亩。新建田间道路4.39公里,田间道路7条4.39公里,山塘整修加固4处,开挖疏浚衬砌渠道12.37公里,项目投资:约75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项目工期为110日历天(计划2017年11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为开挖疏浚衬砌渠道、山塘整修加固、高效节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合理定价(万元) |
所在项目村 |
招标形式 |
计划工期 |
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部分) |
1标段 |
256.45 |
八一村 |
公开招标 |
110天(日历天) |
2标段 |
233.80 |
八一村、金杉、新桥山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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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段 |
257.64 |
八一村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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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47.89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2)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任命,任命文件格式自拟),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未经区高标办批准,中途不得更换。
(3)投标人拟派任建造师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近3年内(2014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7日)必须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且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整理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农水项目或现代农业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原章,否则无效)。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省外企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名与开标均需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中任意1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3.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和益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本地(资阳区)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3.7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在 益阳市资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北街155号) 集合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并现场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中标后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未进行现场踏勘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
4、评标办法
4.1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每个标段均为肆万元(¥ 4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9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1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1月1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任命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并提交由检察院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资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737-4326841 15173740385
招标代理: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鑫天国际四楼402室
联 系 人:张叶飞 电 话:1589737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