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0-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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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赫山区鹿角湖泵站新建工程已由益水发[2017]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机电排灌站,招标代理人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电设备、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鹿角湖泵站新建工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2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2.3供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设备供货范围表;
2.4投资规模:项目招标金额约118万元;
2.5工期: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供货,完成合同约定项目内容;
2.6标段划分及规模: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制造、安装本项目设备的能力,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试验合格证书,并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在过去4年内,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泵站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类似业绩,并且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1年以上;
3.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3.5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类似经验。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30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76.24.60:8081)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9665091)。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费用支付采用开标时现金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监督单位为益阳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0737-428822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赫山区机电排灌站
联 系 人:徐学贤
电 话:137073771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泓泰国际1612室
联 系 人:李剑
电 话: 0737-6111920